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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经记者|赵李南 每经编辑|廖丹
10月15日,平潭发展(SZ000592,股价3.53元,市值68.19亿元)披露了其与子公司之间的诉讼进展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注意到,该诉讼系平潭发展作为原告,平潭发展的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建材城公司)作为被告。
上演6亿元“母告子”案
据平潭发展此前公告,自2012年起,为了经营发展需要,建材城公司陆续向其当时的控股股东平潭发展进行借款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笔债务的本金累积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数额。
事件的关键转折点发生在2018年。
当年,平潭发展与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福州公司)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。
根据上述协议,平潭发展将其所持有的建材城公司49%的股权转让给恒大地产福州公司。协议中明确约定,在股权交割之前,平潭发展此前提供给建材城公司的借款中的约3.8亿元本金,应由建材城公司负责向平潭发展偿付。
协议还为这笔借款的偿还设定了详细的时间表和利息条款。建材城公司被要求在股权交割日后的12个月、18个月和24个月内,分三期分别返还借款本金的30%、30%和40%。
同时,建材城公司需按年化10%的利率支付利息,若发生逾期,则逾期期间的利息将从年化10%增加至15%。
平潭发展此前表示,公司曾多次催告建材城公司还款,但对方“一直未能偿还前述借款本金亦未支付利息”。
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,平潭发展最终决定将自己的控股子公司告上法庭。
2023年,平潭发展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建材城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约3.8亿元,并支付暂计约2.2亿元的利息,合计金额高达6亿元,同时要求建材城公司承担本案诉讼相关费用。
至此,一场罕见的“母告子”大戏正式拉开帷幕。
被告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
诉讼提起后,2024年2月,经法院主持调解,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法院出具的《民事调解书》确认,被告建材城公司需限期向原告平潭发展偿还借款本金约3.8亿元及相应的利息。
然而,法律文书的胜利并未能转化为真金白银。
“《民事调解书》生效后,被告建材城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”平潭发展表示。
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程序,10月15日,平潭发展公告称收到《执行裁定书》。裁定书给出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结论:法院认为,“本案被执行人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”。因此,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法院裁定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”。
裁定书指出,申请执行人(平潭发展)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,可以再次申请执行,且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。
事实上,早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不久,平潭发展就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接连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一项重要议案——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,向法院申请对控股子公司建材城公司进行破产重整。
平潭发展2025年半年报披露,该破产重整事项仍处于材料审核阶段,尚待法院裁定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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